先进〔2025〕1号
各系、各部门、各单位:
《福州大学先进制造学院与海洋学院教职工福利与困难补助实施办法》经福州大学先进制造学院与海洋学院第一届教职工大会第二次会议暨第一届工会会员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学院党委会议(2025年·第1次)、党政联席会议(2025年·第1次)同意,现予以印发。
福州大学先进制造学院与海洋学院
2025年1月17日
福州大学先进制造学院与海洋学院
教职工福利与困难补助实施办法
为更好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实现送温暖常态化、经常化、日常化,多为教职工办实事、谋福利,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在职教职工福利
(一)学院每年组织教职工元旦联欢、春节团拜、体育健身(两次)、女教职工“三·八”节活动等;由学院工会负责拟定相关活动方案及经费预算,报学院领导审批。
(二)教职工结婚、符合政策生育时,给予1000元慰问金,生育的男方教职工和女方教职工可同时慰问。
(三)教职工生日慰问,发放200元蛋糕券。
(四)教职工年满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发放1000元金额的纪念品。
(五)教职工生病住院或手术,学院给予1000元慰问金。同一个人同一病种多次住院的,每年只能慰问一次。
(六)教职工去世时,给予其家属2000元慰问金,可另外凭据报销不高于200元的花圈费用并协助其家属办理丧事;其直系亲属(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去世时,给予1000元慰问金,可另外凭据报销不高于200元的花圈费用;教职工岳父母、公婆去世时,可凭据报销不高于200元的花圈费用。
(七)学院每年元旦、春节开展“两节”送温暖活动,慰问重病、特困教职工等,对有关人员进行困难补助。
(八)非编教职工进行年度体检,学院予以报销不超过福州大学在编人员当年度体检标准的50%。学院自聘(含院聘、晋江市福大科教园区发展中心岗位外包)女教职工进行年度两项妇科体检(乳腺彩超<限35周岁以上>、TCT项目<限已婚>)的报销按照《福州大学先进制造学院与海洋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纪要》(〔2024〕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教职工参加福州大学青年教师“最佳一节课”教学竞赛,奖励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000元、优秀奖500元。
(十)教职工参加福州大学田径运动会获得积分,按60元/分进行奖励。
二、退休教职工福利
(一)学院举行元旦联欢、春节团拜等活动时,邀请退休教职工参加。
(二)学院给予退休教职工重阳节500元慰问金,元旦和春节合计1000元慰问金,当年度发放慰问金总额不超过1800元/人(含福州大学工会发放)。
(三)退休教职工生病住院或手术,学院工会组织慰问,给予1000元慰问金。同一个人同一病种多次住院的,每年只能慰问一次。
(四)退休教职工去世时,给予其家属2000元慰问金,可另外凭据报销不高于200元的花圈费用并协助其家属办理丧事。退休教职工配偶去世时,给予1000元慰问金,可另外凭据报销不高于200元的花圈费用。
(五)退休教职工因患重大疾病、灾祸等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经济极度困难,学院工会将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组织募捐活动。
三、其他
(一)本办法适用于福州大学先进制造学院与海洋学院和晋江市福大科教园区发展中心在编和非编教职工;所涉经费含学院工会经费、行政经费、职工福利费及老同志活动费等,具体列支渠道由学院按相关规定统筹安排。
(二)本办法由学院工会和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施行,《福州大学先进制造学院与海洋学院教职工福利与困难补助暂行办法(2023版)》(先进〔2023〕6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