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字[08525]第01号
根据《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的第六十七条规定,学校对以下同学作出退学的决定,因该同学难以联系,且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电子方式均无法送达退学决定事先告知书,特予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如果以下学生对学校的拟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满后3日内向院教学办进行陈述或申辩,联系人:洪老师,联系电话:0595-82660874。逾期视为放弃陈述或申辩。
特此公告。
先进制造学院
2025年3月14日
| 序号 |
专业 |
学号 |
姓名 |
学生类别 |
异动原因 |
依据条款 |
| 1 |
集成电路工程 |
218527005 |
石凯 |
专业学位硕士 |
逾期两周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
《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六十七条规定第十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