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 《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闽教规〔2023〕1号)《福州大学关于印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福大学〔2023〕17号)《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福建智慧资助”量化评分、年级评议及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拟认定胡**(85220***6)等87名本科生为我院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对认定结果及国家助学金等级进行公示。最终获得资助名单及等级以学校公示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4日——2025年11月2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敬请监督,监督电话:0595-82660803。
附件:福州大学先进制造学院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名单及国家助学金等级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