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福大招考〔2022〕5号)和《福州大学关于印发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福大招考〔2024〕3号),以及《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先进制造学院2025年推免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推荐免试生条件
参照《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福州大学关于印发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以及《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实施办法执行。
二、推免名额
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通知》规定,学校分配至我院的2025年推免生名额如下:

注:各专业推荐比例按照各专业推免名额的1.3倍取(四舍五入)。
三、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以及专家审核小组
根据《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规定,我院成立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审核小组。
四、综合测评成绩构成
学院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综合测评,既要注重学生学习成绩、一贯表现,也要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量,按权重计算出申请人的综合测评成绩,根据综合测评成绩排出综合排名,择优确定推免生的初选名单。
1.综合测评成绩由学业综合成绩及综合素质测评组成,其中学业综合成绩占比90%,综合素质测评占比10%(本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和学科竞赛占7%,其他占3%),学业综合成绩及纳入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各项目的截止时间为9月7日下14时。
综合测评成绩=(被推荐学生学分绩点值/本专业第一名学生学分绩点值)×100×90%+综合素质测评×10%。
2.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按照学院制定的与本专业相关科研成果和学科竞赛以及德育分其他部分赋分方法(详见附件1)计算相应分数。符合推免生申请资格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申请表和相应材料,未及时递交者视为自愿放弃推免生资格。
五、评定标准
1.测评完毕后,按各专业综合测评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推免初选名单;奖励指标由候补名单从高到低确定;候补名单顺序直接按照综合测评成绩(不分专业)高低进行全院排名。
2.特殊学术专长推荐
根据学校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精神,加强对特殊学术专长人才的选拔,经广泛收集各学科意见,通过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讨论,现将我院“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基本条件予以公布,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以第一作者在校方认定的综合类或本专业顶级期刊上发表文章1篇(不含综述)。
(二)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得全国奖项项目的成员名单中排名前三(项目成员排序以最终获奖证书为准),且学业综合成绩排名符合下表所示条件的本科生,可被认定具备“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基本条件,免答辩资格审查,但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公开答辩,答辩组成员从校内相关专业教师中选派,并由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并由专家审核小组和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推荐。
获奖学生学业综合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要求

六、时间安排:
1.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报名,由本人自愿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福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相应奖项证明材料及成绩单(符合推免条件但放弃的同学需要提供放弃推免资格承诺书,本人签字按手印),于9月11日12:00前将推免生材料(包括放弃推免资格承诺书)交至学院苏毓民老师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9月12日,由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确定初选及候补名单。
3.9月18日,在学院主页公示初选及候补名单,并上报学校我院推免生初选名单和相关材料。
七、咨询与申诉渠道
1.学院咨询电话:
王老师:0595-82660852
2.学院申诉电话:
章老师:0595-82660816
八、本工作方案未尽事项由学院2025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先进制造学院
2024年9月11日
附件:先进制造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