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国产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激光共聚焦拉曼光谱仪不能满足我单位的采购需求,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单位于2023年12月28日开展了进口产品专家论证,现将《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予以公示。各潜在供应商若对专家组论证意见持有异议,请在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期限内提出,并同时将书面材料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加盖公章送至我单位,潜在供应商未在专家论证意见公示期限内递交书面材料的或递交了书面材料但未提供明确证明材料的,将视其意见无效。
一、采购标的
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1台,激光共聚焦拉曼光谱仪1台。
二、公示期限(五个工作日)
2024年1月3日 至 2024年1月9日,若对专家组论证意见持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限内将书面意见(包括异议具体事项和内容、明确的证明材料、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反馈至我单位。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595-82660815
联系地址:晋江市金井镇福州大学科教园区
附件:《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晋江市福大科教园区发展中心
2024年1月3日
附件:专家论证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