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04-01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校办有关清明节放假通知的精神,现将清明节放假期间的课程调整如下:
1、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4日(星期六)至6日(星期一),共3天,放假期间原安排的课程停上。
2、因停课受影响的教学内容,请任课老师自行调整或安排另外时间补课。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的学生和老师。
教务处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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