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4-04-02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校办有关清明节放假通知的精神,现将清明节放假期间的课程调整如下:
1、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至7日,共3天。4月5日(星期六)、4月7日(星期一)的课程停上。
2、因停课受影响的教学内容,请任课老师自行调整或安排另外时间补课。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的学生和老师。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14年4月1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 “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转教务处〈关于举办福州大学第四届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的通知〉